
天然草坪田径场管理暂行规定
来源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15-12-24 15:26:00
为加强田径运动场地管理,保持体育场的良好运动状态,更好地为体育教学、运动训练、体育竞赛和师生身体锻炼提供良好的场地条件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订无锡太湖学院田径运动场地管理规定。
1、入场人员应爱护场地内的人工草皮、塑胶跑道、体育器械和其它设施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2、田径运动场地严禁一切车辆进入,违者严肃处理。
3、入场地进行训练和比赛活动的部门和个人,未经体育场管理部门的同意,严禁燃放礼花、鞭炮,严禁散放纸花、彩带。
4、入场人员严禁携带宠物入场。不得任意掀动塑胶层面边缘和摘取面层上的胶粒,严禁在场地内食用碳酸饮料、口香糖。不准在场地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堆放杂物、丢弃果皮、纸屑等,违者严肃处理。
5、入场人员不得穿着硬底带跟皮鞋,运动员入场和退场必须穿着平底训练胶鞋。进入比赛后,运动员应穿适合塑胶地要求的专用钉鞋进行比赛、训练,跑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。
6、入场人员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,如有违犯,根据情节轻重,给予处罚。
7、室外运动场仅对学校开放使用,外单位需要使用,必须经院领导同意,体育部批准。